申请永居需要翻译哪些材料?

  外国人在办理永居材料时,主要涉及婚姻证明、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非中文材料的翻译,具体办理材料及翻译要求如下:

  一、办理材料翻译:

  a) 基本材料翻译:有效外国护照及复印件、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健康证明书

  b) 结合具体申请条件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结婚证、出生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工资单、纳税证明、投资证明等经济类文件。

  c) 其他由受理机关要求提供翻译认证的辅助材料,所有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章。

  二、申请流程

  ① 准备申请材料:有效国外护照,申请表,健康证明,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基本材料以及其他补充材料。

  ② 递交申请:向主要投资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县局提出申请。

  ③ 受理、审查和决定:受理机关将符合条件的报审核机关,审核机关报移民局审批、签发外国人永居身份证。

  三、翻译要求及注意事项:

  a) 所有非中文开具的证明文件,都需提前到正规翻译机构做翻译认证并加盖翻译专用章,部分材料还需要公证认证手续。

  b) 建议提前6个月准备材料,避免政策变动影响。

  c) 翻译认证应由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完成,个人翻译无效。

  d) 具体情况因地区政策不同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清楚。详情可参见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官网发布的《外国人永居资格审批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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